于红波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校级)

于红波,男,1976年1月生,毕业于青岛大学。现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校级,试用期一年)。

于红波,男,1976年1月生,毕业于青岛大学

现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校级,试用期一年)。

人物经历

曾任青岛大学团委副书记、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报社社长等职。[1]

2019年8月任青岛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新闻中心主任、报社社长。

2019年9月任青岛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1年1月任东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现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校级,试用期一年)。[2][3]

任免信息

2022年2月19日下午,中国共产党东营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于红波为中国共产党东营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4]

2023年8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于红波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校级,试用期一年)。[3]

参考资料 4

  1. 权威发布|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 闪电新闻官网
  2. 于红波已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 鲁中晨报-今日头条
  3. 涉及多所高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 今日头条-齐鲁壹点
  4. 中共东营市第七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今日头条·东营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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