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玉,女,汉族,1969年9月生,山东济南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1][2][3]
现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4][5]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山东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1.07—1992.1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91.08—1992.08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2.12—1997.0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7.03—2000.06,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996.09—1999.07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0.06—2001.09,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1.09—2001.1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助理审判员。
2001.10—2010.0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其间:2004.09—2007.06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0.02—2010.0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
2010.03—2012.0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2012.01—2014.0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2.08—2012.12参加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行政与经济管理培训班学习)。
2014.01—2015.06,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6]
2015.06—2018.06,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06—2019.10,枣庄市委常委、峄城区委书记。
2019.10,枣庄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7]
2021.08,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
曾任山东省青岛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3]
2025.0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4]
现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5]
任免信息
2015年6月19日,枣庄市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宣读省、市委的有关决定;于玉任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8]
2017年2月17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枣庄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于玉为枣庄市委常委。[9]
2019年10月,任枣庄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7]
2021年8月17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10]
2022年4月,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玉当选为市委常委。[11]
2025年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经过表决,任命于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4]
参考资料 11
- 于玉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青岛时政微信公号-澎湃新闻
- 于玉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于玉简历照片 — 今日新疆网
- 党校概况 —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任命2名厅长、2名副检察长 — 今日头条
- 于玉、鲍峰已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 今日头条
- 山东对丁习文、于玉、王茂祯、武树华、魏凯忠进行考察公示(简历) — 中国经济网
- 于玉任枣庄市委副书记(图|简历) — 中国经济网
- 于玉接替周杰华任枣庄政法委书记 王常胜接替马金栋任组织部长 — 中国经济网
- 枣庄新一届市委常委名单出炉 李同道当选市委书记 — 齐鲁网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杨洪涛拟进一步使用 — 今日头条·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 十三届青岛市委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出新一届市委常委 — 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