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富华

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

于富华

于富华,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东泰安人,医学博士,教授,1984年8月参加工作。[0]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1][2]2023年12月2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于富华受贿案,对被告人于富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3]

于富华,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东泰安人,医学博士,教授,1984年8月参加工作。[1]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2][3]

2023年12月2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于富华受贿案,对被告人于富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4]

人物履历

1979年08月,山东大学医学院(原山东医学院)医疗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1984年08月,山东省泰山医学院放射系教研室助教、泰安市中心医院放射科医师;

1987年08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原上海医科大学)放射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

1991年07月,山东省泰山医学院影像学教研室副主任、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CT室主任;

1993年05月,山东省泰山医学院放射系副主任;

1995年12月,山东省泰山医学院放射系主任;

1999年03月,山东省泰山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教授;

2000年06月,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6年09月,山东省潍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08年06月,山东省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9年12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03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

视频暂不可用
于富华任职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在临沂调研工作

2018年12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9年01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22年0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5]

第十届山东省委候补委员、[6]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7]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8]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9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于富华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9]

2019年2月12日上午,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2次全体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于富华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10]

2022年8月1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于富华等省政府参事的通知》(鲁政字〔2022〕157号),决定聘任于富华为山东省政府参事。[11]

2023年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按照《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和有关规定,解聘于富华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职务。[3]

接受调查

2022年11月21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政府参事于富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

依法双开

2023年4月,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3]

决定逮捕

2023年6月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富华作出逮捕决定。[1]

一审开庭

2023年9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于富华受贿一案。于富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14]

一审宣判

2023年12月2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于富华受贿案,对被告人于富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22年11月,被告人于富华利用担任山东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潍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省政府参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6.7589万元。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富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于富华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涉案赃款赃物及息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4]

参考资料 14

  1. 均涉嫌受贿罪!杨业峰、于富华、薛江炤,被决定逮捕 — 常州武进检察-今日头条
  2. 山东省政府为19人颁发省政府参事聘书 — 齐鲁壹点-今日头条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聘于富华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 山东省人民政府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于富华一审获刑15年 — 今日头条
  5. 2厅官落马!履新3个月后,山东省政府参事于富华被查 — 白鹭洲知政-微信公众平台
  6. 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 — 中国经济网
  7.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 人民网
  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委员名单 — 半岛网
  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任命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通知 — 山东省人民政府
  10. 山东任免于富华、佘春明、薛庆国、梅建华职务(图|简历) — 中国经济网
  11. 于富华、李琥、王玉君、刘兴云、李希信、袭燕、徐景颜等人新职明确,19人获聘省政府参事 — 鲁网-今日头条
  12. 山东省政府参事于富华接受审查调查 — 财联社-今日头条
  13. 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被“双开” — 北京日报客户端-今日头条
  14. 被控受贿超5600万元,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于富华受审 — 界面快讯-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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