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关务督察是表示海关关衔等级的,一般关务督察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批准授予
二级关务监督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1]
关衔晋级
二级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在其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按照下列期限晋级:二级关务员至一级关务督办,每三年晋升一级;一级关务督办至一级关务督察,每四年晋升一级。
二级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经批准可以提前晋升。[1]
等级编制
处级正职:三级关务监督至二级关务督察;
处级副职:一级关务督察至三级关务督察;
科级正职:二级关务督察至二级关务督办。[1]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 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