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以礼

孔子的法律思想用语

“为国以礼”是孔子提出的法律思想用语,[0]强调通过礼来治理国家。这一理念源自西周时期的“礼治”思想,对中国古代礼制的发展以及“礼仪之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1]“为国以礼”的具体内涵包括:将礼视为国家的根本制度;[2]扩展礼的应用范围至民间社会,打破了西周时期“礼不下庶人”的限制;提倡选拔贤能之人,以此作为对周代礼法中“亲亲”原则的补充;将“五伦”原则转化为具体的法规和制度。

“为国以礼”是孔子提出的法律思想用语,[1]强调通过礼来治理国家。这一理念源自西周时期的“礼治”思想,对中国古代礼制的发展以及“礼仪之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2]

具体内容

“为国以礼”的具体内涵包括:将礼视为国家的根本制度;[3]扩展礼的应用范围至民间社会,打破了西周时期“礼不下庶人”的限制;提倡选拔贤能之人,以此作为对周代礼法中“亲亲”原则的补充;将“五伦”原则转化为具体的法规和制度。

参考资料 3

  1.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 国学梦
  2. 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 — 古诗文网
  3. 【杨朝明】《论语·八佾》 ——明礼知理,为国以礼 — 儒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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