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

黑龙江省伊春市辖县

丰林县

丰林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伊春市下辖的一个县,[2]位于伊春市北部中心区域,[3]北与汤旺县相邻,东部与嘉荫县、鹤岗市东山区接壤,南部与伊美区、友好区相连,西部与逊克县毗邻。[4]截至2022年1月5日,丰林县行政区划面积2967.02平方千米,建制镇3个,社区23个,行政村2个,林场(所)34个,在册人口9.45万人。[3]县政府驻光明大街1号。[5]丰林县属低山丘陵地带,[2]属北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6]丰林县境内汤旺河为最大河流,与黑龙江和松花江两大水系相通。[2]2019年7月,原新青区、红星区和五营区合并成立丰林县,设立“新青、红星、五营”三镇。[2]丰林县境内有国铁哈尔滨-乌伊岭线和高等级公路G222国道、204省道通过。[7]

丰林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伊春市下辖的一个县,[3]位于伊春市北部中心区域,[4]北与汤旺县相邻,东部与嘉荫县鹤岗市东山区接壤,南部与伊美区友好区相连,西部与逊克县毗邻。[5]截至2022年1月5日,丰林县行政区划面积2967.02平方千米,建制镇3个,社区23个,行政村2个,林场(所)34个,在册人口9.45万人。[4]县政府驻光明大街1号。[6]

丰林县属低山丘陵地带,[3]属北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7]丰林县境内汤旺河为最大河流,与黑龙江松花江两大水系相通。[3]2019年7月,原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合并成立丰林县,设立“新青、红星、五营”三镇。[3]丰林县境内有国铁哈尔滨-乌伊岭线和高等级公路G222国道、204省道通过。[8]

丰林县经济以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加工、北药种植产业为支柱产业,加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产业。[9]其中,旅游产品以森林旅游、地质科考、研学旅行等为主要内容。[10]2022年丰林县全年接待游客63.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36亿元;中草药大田、林下种植面积18.3万亩。[9]

丰林县境内有“亚洲面积最大的原始红松林”“火山喷发形成的玄武岩”“库尔滨雾凇”以及“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白头鹤种群栖息地”,被誉为“红松故乡”。[4]截至2023年11月,丰林县有旅游景区17处,其中:中国国家级景区8处,黑龙江省省级景区5处,其他旅游项目4处。[10]2020年丰林县获评“中国天然氧吧”荣誉称号,[3]同时也是第六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

历史沿革

新青一带早在八百年前的金朝时期即有人生活在这里。自清朝时期,红星一带就是鄂伦春人生息游猎的家园。伪满之后,红星一带渐有游猎的汉族人出没。五营区之名称,源于原狩猎队营。

五营是原属汤原县管辖的林区。[11]

民国二十年(1931年)后,新青一带有大批人员前来开矿采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日本侵略者入侵后,在南沟至北沟林场一带大片的掠夺森林资源,黄金资源。修筑第二防线的警备公路,其遗迹依然可辨。

1952年10月,设置伊春县后,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

1954年,国家开始在红星一带勘察设计。

1955年8月,设立县属五营区,翌年12月设置五营镇

1955年10月,伊春森林经营局在小兴安岭南坡施业区,建立抗美河、汤北、新青、汤南4个经营所。

1955年11月,建立红旗林业管理局,所辖4个经营所(抗美河、汤北、新青、汤南)。

1956年10月,在红星一带建立红旗森林工业局。

1957年11月,伊春撤县设市后,撤销五营镇,设立伊春市五营区。

1958年5月6日,建立中共红旗林业局委员会。

1958年5月30日,将红旗森林工业局,改为黑龙江省红星林业局。

1960年3月,设立新青区。于五营区境北部分设五星区。

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风区并入新青区

1963年4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

1964年2月,新青区人民委员会与新青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改隶伊春特区管辖。

1964年8月,五营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改隶伊春市

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原东风区所辖区域划出,恢复东风区。

1965年3月22日,经中共伊春特区委员会批准,建立红星区人民政府,与红星林业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伊春市政企合一的基层单位。

1967年,东风区隶属伊春市管辖。

1967年11月8日,取消红星区人民政府,成立红星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立月恢复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机构,翌年设立新青区人民政府机构。

1980年,恢复红星区人民政府与红星林业局政企合一体制。红星林业局为省属森工大二型企业,隶属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红星区人民政府隶属于伊春市人民政府领导。

1992年,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隶属伊春市管辖。[12] 

2019年6月29日,经国务院(国函〔2019〕63号)批准,撤销伊春市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设立丰林县,以原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林县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

丰林县共辖3个镇,分别是新青镇、红星镇、五营镇。丰林县人民政府驻新青镇光明大街1号。丰林县行政区划面积2967.02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67.7万公顷。丰林县建制镇3个,社区23个,行政村2个,林场(所)34个。 [13]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北邻汤旺县,东与嘉荫县鹤岗市区接界,南连伊美区友好区,西与逊克县毗邻。

丰林县属北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0.6℃,年降水量500—610毫米,降水量多集中在6—8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3%,年积温1900~2200℃,全年平均日照2196小时左右。每年超过30℃天气日数平均不到11天,无霜期118天。四季分明,丰林县盛夏无炎热天气,少有炎热不适,是一个“避暑纳凉”的好地方。

交通运输

丰林县位于黑龙江省三条黄金旅游带之一的铁力——嘉荫旅游带上。全县已形成铁路、公路相互交织的交通网络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通信网络。区内有国铁哈尔滨-乌伊岭线和高等级公路G222国道、204省道通过,城市内八街九陌,四通八达,交通较为便利。

人口

人口数量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丰林县人口数为62214人。[14]

民族构成

丰林县境内有满、回、朝鲜鄂伦春等9个少数民族。[2]

经济

2020年,丰林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2.39亿元,同比增长0.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其中一产实现12.46亿元,同比增长4.1%;二产实现2.44亿元,同比下降12.4%;三产实现7.49亿元,同比增长0.4%。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下降3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同比下降2.8%;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比下降2.8%;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5213.6万元,同比增长16.67%。

获得荣誉

1993年,五营国家森林公园被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02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AAAA级风景区。

1988年,丰林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2006年,被列为全国示范保护区。

2008年,新青国家湿地公园在博áo国际旅游论坛上被评为最具影响力的湿地景区之一;2018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020年,被评为国家AAAA级风景区。

2009年,红星火山地质公园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地质公园;2015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AAA级风景区。被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全国摄影创作基地”,被评为黑龙江省100个最值得去的地方,冰雪类排名第五。

2009年,红星湿地水利风景区被水利部授予“国家水利风景区”荣誉称号。

2016年,翠北湿地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自然保护区。

2017年,小兴安岭户外运动谷被评为国家AAA级景区;2015年,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被评为“伊春市十大特色旅游山庄”、“龙江十大最受欢迎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荣誉称号。

2019年7月,新青区松林林场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15]

参考资料 15

  1. 参考 1
  2. 行政区划 — 丰林县人民政府
  3.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域旅游景区打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丰林县人民政府
  4. 行政区划 — 丰林县人民政府
  5. 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地理环境 — 丰林县人民政府
  6. 政府办公室 — 丰林县人民政府
  7. 地理位置 — 丰林县人民政府
  8. 区域交通 — 丰林县人民政府
  9. 关于丰林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丰林县人民政府
  10. 支柱产业 — 丰林县人民政府
  11. 黑龙江丰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 — 丰林县人民政府
  12. 黑龙江伊春市区划大调整,方案具体信息陆续出炉 — 澎湃新闻
  13. 丰林县人民政府
  14. 政务信息公开 — 伊春政府网
  15. 丰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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