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是许多政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常务执行机构在历史上曾叫中央执行委员会,后来改为“中央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0]。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名称为“中央执行委员会”[0]。

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是许多政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常务执行机构在历史上曾叫中央执行委员会,后来改为“中央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

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1]。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名称为“中央执行委员会”[1]

中共中央的领导机关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称为中央委员会[1]

中共一大选举产生了临时中央机构中央局,二大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直到五大才开始将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1]

国民党

国民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

1928年2月3日至2月7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

规定国民政府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军政时期”结束。

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将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

参考资料 1

  1. 中共一大至六大对中央委员会选举的探索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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