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成立于1955年,其前身经历了新四军、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华东军区等主要发展时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主管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上海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大军区,总部设于南京。
2016年2月,七大军区调整为五大战区,南京军区随之裁撤。
历史沿革
1955年2月11日,为适应人民解放军开始进行的大规模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党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决定》,决定将6个大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其中华东军区改编为南京军区;[1]
1956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原属南京军区建制的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单独组建福州军区。[1]
1985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批准《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决定将11个大军区调整为7个大军区,其中将福州军区并入南京军区;[1]
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中央军委召开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在这次会议上形成了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的总原则。在总原则下着力构建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和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
2016年2月1日,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战区的成立,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等七大军区的番号撤销。[1]
机构职责
部门设置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主管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上海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大军区,总部设于南京。
参考资料 2
- 第一次设立大军区:1948年划设五大军区 — 中国军网
- 解放军七大军区划分和领导人名单公布 —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