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广泛调动海内外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关心京剧艺术的社会力量,共同振兴中国京剧艺术事业。
基本信息
宗旨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调动海内外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关心京剧艺术的社会力量,共同振兴中国京剧艺术事业。
业务范围
募集资金 专项资助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广泛调动海内外力量,共同振兴京剧艺术事业。
原始基金数额:(大写数字)捌佰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瑞康
(工作单位及职务)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
基金会登记时间:2000 年 3月24日 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0046号[1]
业务主管单位
文化部
参考资料 1
- 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 — www.chinan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