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设立在中国河北省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在中国河北省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直属于中国海关总署领导,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18号。[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管辖范围为河北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并领导隶属海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始建于1989年9月1日,为正厅级。[1]截至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关税处、卫生检疫处等16个部门;另设立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等3个正处级机构;下设石家庄机场海关、鹿泉海关、正定海关等19个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在中国河北省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直属于中国海关总署领导,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18号。[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管辖范围为河北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并领导隶属海关。[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始建于1989年9月1日,为正厅级。[2]截至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关税处、卫生检疫处等16个部门;另设立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等3个正处级机构;下设石家庄机场海关、鹿泉海关、正定海关等19个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2][4]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进出口商品总额为44104125万元人民币,其中进口总额为18885418万元,出口总额为25218707万元。[5]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二)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本关区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

(三)监控研判本关区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2]

内设机构

现有16个内设部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关税处、卫生检疫处、动植物检疫处、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商品检验处、口岸监管处、统计分析处、企业管理和稽查处、缉私局(副厅级)、财务处、科技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教育处。

另设立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党委纪检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等3个正处级机构。

石家庄海关政治部。承担干部管理、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职责。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等承担。石家庄海关党委向隶属海关共派驻9个纪检组。[2]

隶属机构

石家庄海关下设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19个:石家庄机场海关、鹿泉海关、正定海关、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唐山海关、曹妃甸海关、京唐港海关、廊坊海关、保定海关、雄安海关、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衡水海关、邢台海关、邯郸海关、张家口海关、承德海关、石家庄风险防控分局。[2]

参考资料 5

  1. 政府信息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2. 本关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3. 石家庄海关成立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4. 领导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5. 参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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