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正厅级直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湛江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的正厅级直属海关,领导隶属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0]湛江海关的前身是1685年的粤海关海安征税总口。

湛江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的正厅级直属海关,领导隶属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1]

历史沿革

湛江海关的前身是1685年的粤海关海安征税总口。

1950年2月1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2006年7月5日升格为正厅级机构。[2]

机构设置

副厅级机构1个正处级内设机构18个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9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群众团体1个缉私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法规处 综合业务处 关税处 卫生检疫处 动植物检疫处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商品检验处 口岸监管处 统计分析处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财务处 科技处 督察内审处 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室、党委 宣传部、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党委纪检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湛江机场海关霞山海关东海岛海关海东新区海关徐闻海关霞海海关廉江海关茂名海关湛江海关风险防控分局湛江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湛江海关技术中心湛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湛江海关口岸门诊部)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学会[3]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本关区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

(三)监控研判本关区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缉私警察队伍

为了加大打击走私违法的力度,保护和促进经济建设,湛江海关按照中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并于1999年6月30日成立了一支强有力的缉私警察队伍——湛江海关缉私局(原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在粤西地区形成了以海关为主、各有关执法部门齐抓共管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格局。

海关概况

湛江海关的前身是1685年的粤海大关海安征税总口,1950年2月1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机构包括1个副厅局级内设机构,18个正处级内设机构,向隶属海关派驻4个纪检组;设9个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群众性团体(学会)。其中内设机构缉私局为副厅局级,具有情报、侦查、法制、查私等完备的缉私职能。关区地处广东省西南部,居粤、桂、琼三省交汇点,范围包括湛江茂名两市,港口资源丰富、条件优越,是西南各省市最主要的出海通道,是祖国大陆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大洋洲和中东航程最短的对外贸易口岸。关区业务门类完备,海、陆、空、邮业务一应俱全,进出口商品以大宗散货为主。[2]

参考资料 3

  1. 本关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2. 本关历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3. 机构设置表及机构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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