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根据2003年6月国务院六部委批准的《救助打捞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海上救助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在我国东部沿海及相关水域的水上人命救助;以人命救生为目的的海上消防;以人命救生为直接目的的财产救助;国家指定的特殊抢险救助任务;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完成国家交办的其他抢险救助等工作任务。[1]
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救助辖区北起江苏连云港,南至福建东山岛,辖区跨江苏、浙江、福建、上海三省一市,大陆海岸线长7202公里,占全国的39.22%,岛屿海岸线8532公里,占全国的60.94%。救助责任辖区点多、面广、线长,区内南北主航线过往船舶密集,事故多,气象、海况季节性特点明显,救助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特别是长江口区、舟山水域和台湾海峡属交通运输部水上安全重点保障区域。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 2
-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 中国航海学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