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郡
东安郡是三国时期东吴政权设置的一个郡。根据史料记载,东安郡成立于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年),由丹阳、会稽、吴三郡的部分地区分割而成,隶属于扬州。东安郡的成立目的是为了应对当时的山民叛乱问题。黄武七年(228年),东安郡被废除,其辖区重新划归原三郡。东安郡的治所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其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浙江省西北部山区。全琮是东安郡唯一的太守,他在黄武五年(226年)被任命,直至黄武七年(228年)郡废止时结束任职。东安郡的辖域包括了当时吴郡的富春、建德、桐庐、新昌、新城、钱唐、临水七县,丹阳郡的于潜一县,会稽郡的新安、太末两县。这些地区主要位于新安江流域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