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将活人沿矢状面(通常是正中矢状面)或横切面锯死。这种刑罚在世界不同地区都有实施记录,尤其在中世纪欧洲最为常见。锯刑的执行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从头顶开锯或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
基本介绍
锯刑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势,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方法
锯刑有多种执行方式。据传在罗马帝国卡利古拉皇帝时期是通过人体中间(横向)锯切。在摩洛哥则是纵向锯切,从大腿根向上,颅骨向下(正中矢状面)。以奋锐党的西门之死为例,他被倒挂起来从两腿中间垂直锯开,没有固定或借用支撑板,正如配图中那样。其它一些详细记载称死刑犯会在受刑前被固定在一块或两块平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