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泗德,男,汉族,1961年4月生,四川平昌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23年4月消息,王泗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1]
人物履历
1984年7月至2000年10月,历任平昌县驷马乡党政办副主任,泥龙乡党委书记,县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巴中地区广电局副局长;
2000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四川省广播电视学校党组书记、校长;
2006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0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党委副书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管理四级职员;
2021年5月,退休。[2]
违纪被查
2022年9月23日消息,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泗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开除党籍
2023年4月消息,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泗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泗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为官不廉,多次收受下级和商人所送钱款,并接受其旅游活动安排,公权私用,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恣意妄为,将单位保管公款借给他人作项目保证金,毫无程序意识,随意决定工程无图纸施工建设;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泗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泗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参考资料 2
-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泗德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今日头条-内蒙古法制报
-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泗德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今日头条·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