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康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

宋春康,曾任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0]历任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污染监督处副处长,局长助理兼科监处处长,局长助理兼监测站站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监测站站长,副局长,党组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0][2]

宋春康,曾任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

人物履历

历任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污染监督处副处长,局长助理兼科监处处长,局长助理兼监测站站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监测站站长,副局长,党组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1][3]

担任职务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2月辞去)[3]

任免信息

2021年12月29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命:宋春康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2]

2023年10月26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决定免去:宋春康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1]

2025年2月26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宋春康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3]

参考资料 3

  1.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青岛日报-今日头条
  2.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 今日头条—数字山东
  3.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东山、宋春康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 鲁网-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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